
| 谨防电子阅览室变网吧 [创新特色] 于 2004-05-04 13:59:23上贴 | ||
| 目前,各地加大了对各类营业性网吧特别是黑网吧的整治力度,使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的现象有所遏制,使网吧依法经营的行为有所规范,得到了人民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家长的欢迎。但是,还有一种以办电子阅览室为名而实际从事网吧经营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的存在,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监管,谨防电子阅览室变网吧。 据中央电视台5月3日晚的《焦点访谈》报道: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公共图书馆设立了电子阅览室,这种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现代化的阅览室,为广大读者提供了快速高效的信息服务。但在辽宁省建平县,县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却变了味。当记者来到了该县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推开门一看,电子阅览室里基本上都是稚气未脱的孩子,除了打游戏的,就是上网聊天的。由于这个电子阅览室距离该县叶柏寿第一小学很近,每天放学的时候,一些孩子所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并不是回家完成作业,而是要到阅览室里打游戏。记者采访时还发现,由于电子阅览室并没有不让未成年人进入的规定,所以到电子阅览室上网,无需出示证件,不用登记,只要交纳每小时1元的网费即可。据管理员介绍,只要周末,电子阅览室基本上是座无虚席。更令人吃惊的是,这个阅览室还能包夜上网。记者看到,直到半夜12点半,还有好几个孩子依然玩得津津有味。电子阅览室之所以能明目张胆的让未成年人进入,甚至能包夜上网,除了因为它是借电子阅览室之名行网吧之实,还有一个原因是它的承包人是县文化局的工作人员。 图书馆办的电子阅览室,之所以变成了明目张胆的网吧,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其一,乱钻政策的空子。早在3年前,国家文化、电信等有关部门曾下发过图书馆开办电子阅览室的文件,且文化部去年还专门就规范图书馆电子阅览室问题又发过通知,都没有把网络游戏作为电子阅览室的业务内容。但是该县图书馆以电子阅览室之名,规避网吧监管,公开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打游戏。其二,乱搞以文补文的创收。以文补文,乃国家原来出台的对经费不足的一些文化事业单位搞活文化事业的政策。但是该县图书馆却将开办的电子阅览室承包给主管部门的干部,从事违规经营网吧活动,谈何以文补文。其三,主管部门乱作为和不作为。据该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属文化局管理)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对网吧违规行为查得很严,但电子阅览室的违规行为是他们没发现还是视而不见呢?记者在稽查大队提供的检查记录里看到,仅在4月10日至16日一周之内,稽查大队就对全县26家网吧进行了30次检查,但每一次的检查对象都没有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的名字,而每一次,阅览室老板都是检查组成员之一。其实,在上面己有统一规定,即发现未成年人进入两次,吊销文化网络经营许可证,可以跟工商部门协商,吊销营业执照;夜间超时营业,发现一次就吊销执照。其四,管办一家谈何监管。电子阅览室归图书馆管,图书馆又归文化局管,而稽查大队也归文化局管,此乃一共同利益体。按照规定,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阅应在该县网吧管理范围之内,因为它那也上网,也视同网吧管理。 由此看来,目前虽然对网吧进行了一次次的专项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上网、超时营业的现场已经得到了遏制。但是,象建平县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这样,又成了未成年人上网打游戏的新的场所,需要我们采取新的办法强化监管。其实,我们只要看看各地的图书馆所办的电子阅览室,也存在着同样的情况。看来,在大力整顿网吧的同时,对于象电子阅览室这样的场所,急需规范,谨防电子阅览室变网吧而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另外,也要注意防止一些网吧以电子阅览室或者其他什么名义,行改头换面之虚,搞逃避监管之实。 创新特色(黄新国) 2004-05-04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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